消防器材厂家代理有哪些类型?
消防器材厂家代理有哪些类型?
1、消防器材厂家总代理:又称全权代理,是在市场上作为被代理人全权代表的代理商。这种代理商有权处理本人日常业务或专业活动中随时发生的事务,也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一般性活动。
2、消防器材厂家独家代理:是一种狭义代理人概念,指通过协议规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区、特定时期内享有代理销售消防器材的专营权。其业务限于商业活动,具有垄断性。
3、消防器材厂家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内,委托人可以选定一家或几家代理商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销售业绩支付规定的佣金和补偿费用。
4、消防器材厂家单一商号代理商:指仅为一个单一的企业主从事代理活动的代理商,其经营效益首先取决于企业主提供的业务情况,对企业主有很大的依赖性。
5、消防器材厂家区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区域或一定的消费集团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此种不排除企业主自己在该地区内缔结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与合法性,但即使未参与,对于与企业关系规定的应由他代理的区域或消费集团成员所缔结的交易,同样享有佣金请求权。
消防器材厂家代销和代理有何区别?
1、概念不同
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其向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
代销的全称是网店代销,又名网店代理。网店代销基本上分虚拟物品代销和实物代销两种。代销是指某些提供网上批发服务的网站或者能提供批发货源的销售商与想做网店代销的人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商品图片等数据,而不是实物,并以代销价格提供给网店代销人销售。
2、地域限制不同
代销可以销售很多同类产品,且没有地域限制。而代理一般只能卖某一个品牌的产品,且有地域限制一旦在某个地区授权了代理商以后,您要在该地区代销该产品,就要得到代理的授权。如果没有授权是不能销售的,代理商在取得代理权的时候都会明确与供应商约定,其代理地区的销售只能由该公司负责。
3、法律关系不同
代理是指一人代另一人为法律行为,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所代的另一人。代他人为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为其所代并承受法律行为效果的人,称为被代理人。
代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担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证券如果没有全部售出,那么未售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
嘉兴吉顺消防器材批发部是一家专业从事消防工程安装维护,消防维保,消防器材销售,销售灭火器,消防器材的企业.我们坚持以质量第一,信誉至上为宗旨,为广大新老顾客服务.服务热线:13456219027,0573-8267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