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综合布线工程讲解详细介绍综合布线工程的
综合布线系统的验收应遵循以下规定:
(1)进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时,应按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
(2)进行综合布线系统的施工、安装、测试及验收必须遵守相应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及国家标准。
(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4)竣工验收项目内容和方法应按有关规范办理。
(5)施工操作规程应贯彻执行有关规范要求。
(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环境检查
⑴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⑵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⑷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⑸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⑹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器材检查
1.器材检验一般要求
⑴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特别是使用国外器件,应有出厂检验证明及商检证书。
⑵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⑶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⑷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2.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查
⑴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⑵ 管材采用钢管(在潮湿处应用热镀锌钢管,干燥处可用冷镀锌钢管)、硬质聚氯乙烯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 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按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中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⑷ 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⑸ 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3. 缆线的检验要求
⑴ 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⑵ 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⑶ 电缆外护线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指标。
⑷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⑸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⑹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光缆时,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在必要时,可测试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时。
⑺ 光纤接插软线(光跳线)检验应符合规定。
4.接插件的检验要求
⑴ 配线模块和信息插座及其它接插件的部件应完整,检查塑料材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
⑵ 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⑶ 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式和数量、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⑷ 光纤插座面板应有表示发射(TX)或接收(RX)的明显标志。
5.配线设备的使用
⑴ 光、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 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应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
6.有关对绞电缆电气性能、机械特性、光缆传输性能及接插件的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