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大件运输资质
怎么办理大件运输资质
1、组建大件运输企业申请报告;
2、组建单位上级批复;
3、组建二、三、四类大件运输企业或增加二、三、四类大件运输经营项目的运输企业提供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筹建立项批复文件;
4、大件运输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
5、办公场所、停车场地证明(产权证),如租用他人的,须有1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并提供出租方出租场地的产权证;
6、提供不少于车辆价值5%流动资金的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书;
7、法人代表证明或任命书;
8、驾驶大件运输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及5万公里安全行车里程的经历证明;
9、技术人员汽车运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术工人汽车运用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是聘用人员,还应有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
10、财务会计、统计人员的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证书复印件;
11、车组和起重装卸机工具的使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保证制度;
12、提供以往运过的主要大型物件重量、外型尺寸、件数、安全情况和货主反映; 13、企业章程;
14、填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业(变更)申请表》一式伍份。
大件运输包括超限和超重两个方面。 超限设备(货物)是指装载轮廓尺寸超过车辆限界标准;超重设备(货物)是指车辆总重量对桥梁的作用超过设计活载。 大型火力发电设备中的发电机定子、转子、锅炉汽包、水冷壁、除氧水箱、高低压加热器、大板梁等,大型水力发电设备中的转轮、上下机架、转子、定子、主轴、座环、导水机构、闸门启闭机以及主变压器、厂用变、联络变、电抗器、及高压电气设备等均为超限或超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