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专打补缴社保买房人群,外地人补缴花桥社保不能买房

文章网 SEO文章 2021-03-06 14:58 补缴社保买房>

政策主要针对外地户口补缴花桥社保  花桥买房的上海人要着急了!
 

花桥落户中心得知,昆2016年昆山楼市的火爆,昆山各大银行普遍缺钱,此次政策的调整直接受到影响的就是花桥、昆山开发区等以上海客户为主的楼盘,在此之前,昆山购房的政策为外地户口须正常缴纳一年社保,而昆山楼盘为了争取上海客户,往往通过补缴社保等方式进行“包装”以便符合购房资格。

 

为贯彻落实10月4日起执行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文件精神,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流程: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一)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告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下称卖方)相关购房政策,并要求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1.应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张贴相关购房政策的提示标识。

2.告知购房人相关购房政策;针对不同类型购房人,应以公示的方式,分门别类告知购房人需各自准备、提交的购房资格材料。

3.卖方对购房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确认购房人是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或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

①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户籍)拥有3套以内(不含3套)住房的,填写《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

②属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户籍)无住房的,填写《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查验:

A、购房人提供的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户籍)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出现“补交”字样的均属不符合购房条件。

4.卖方将《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购房资格材料上传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待其对购房人的购房资格查验通过后,由卖方在市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房产公司端口生成草稿合同,打印后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买方需对提供的购房材料真实性负责,卖方需对相关购房材料查验认真把关。卖方做好购房资格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归集、留存工作。

6.卖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未积极履行对购房人资格进行查验职责,或采取欺骗、伪造方式参与、配合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的,视情节采取暂停网签、计入诚信档案、降低信用等级、通报等行政措施,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由卖方及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及时进行购房人资格查验,查验通过后,进行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卖方即可打印商品房购销合同,完成网上备案流程。

(三)2016年9月29日零点之前已签订单并支付部分购房款的(有银行卡转账记录),均不限制购买;2016年9月29日零点至2016年10月3日24点,已签订单并支付部分购房款(有银行卡转账记录)的,按9月29日起执行的昆山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购买存量住房

(一)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告知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购房政策,并要求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1.应在房地产经纪机构现场醒目位置张贴相关购房政策的提示标识。

2. 房地产经纪机构告知购房人相关购房政策;针对不同类型购房者,分门别类告知购房人需各自准备、提交的材料。

3. 房地产经纪机构对购房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确认购房人是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或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

①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户籍)拥有3套以内(不含3套)住房的,填写《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


本文标题:政策专打补缴社保买房人群,外地人补缴花桥社保不能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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